院工会于2006年11月3日下午举办了《企业工会事情条例》学习领导讲座,旨在学习贯彻《企业工会事情条例》,加强工会事情,使工会事情越发法式化、制度化,不停适应新形势下对工会事情的要求,使工会事情更好地融入到院的中心事情,服务院的中心事情和服务职工群众。
加入学习的有院工会委员、女工委员、经费审查委员、院各职工代表团组长、支会主席,两个小时的学习领导,使各人感伤很深。首先体会到:全总十四届九次主席团(扩大)会议审议通过的《企业工会事情条例》,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历史上首次以条例的形式,就企业工会事情出台指导性文件,它以及其富厚详尽的内容和作为政策依据,制度保障的效用,从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加强企业工会事情的实现重要性、紧迫性。体会二:使与会者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工会是什么?是全总的基层组织,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事情基础,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,明确了企业工会的10项基本任务。体会三:对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越发明确清楚,同时就工会事情机制和制度越发清晰,基层工会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,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,发动和组织职工完成科研、生产、经营任务,同谋企业生长。
学习结束前,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谢颖就此次学习进行了总结,强调指出:《企业工会事情条例》以九章60条给我们专兼职工会干部提供了事情依据和责任意识,今后要在事情实践中加深学习和执行的力度,《条例》对企业工会作出明确界定,在具体条款的设计上紧紧围绕企业工会,对我们来说当务之急就是紧密结合我院的实际,积极探索、斗胆创新,要在发挥作用增强活力上有新进步,“打铁还得自身硬”我们工会干部要不辱使命,还须提高工会能力和水平,如加强学习培训,使工会干部成为名副其实的组织发动职工的能手、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,体贴服务职工的模范。今后工会还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好专兼职工会干部的学习,使我们院的工会事情更有新的起色和新的结果,凭据《企业工会事情条例》发挥应有的作用。